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養寵物前,先了解動物保護法:寵物需打狂犬病疫苗、絕育與不可棄養




作者:馮芷若獸醫師

大家都知道臺灣有《動物保護法》(以下稱《動保法》)嗎?為尊重動物生命及保護動物、增進動物福利,臺灣制定動保法以保護動物的權益福利,在養寵物之前,有哪些是我們一定要注意的事情,甚至也能協助你幫助其他動物。

 以下分為飼養規範重點整理、打狂犬病疫苗、晶片跟寵物登記、結紮與繁殖、虐待動物等與大家說明。

 

一、飼養規範重點整理

 
1.飼主可以是法人或自然人。
2.自然人一定要成年,如果是小孩要養,法定飼主就是家長喔!
3.需要提供無害的食物、乾淨無限量的飲水、籠子要夠大、牽繩要夠長、要有遮蔽物、不可以做剪耳剪尾之類的手術。
4.不可以讓毛孩侵犯他人權益(生命、身體、自由或財產,要記得,在法律層面動物是屬於財產)。
5.受傷或生病要帶去就醫。
6.不行棄養!不行棄養!不行棄養!(很重要所以講3次)
7.寵物出入公共場所要有7歲以上人陪同,另外,防護措施部分要看各縣市的自治條例,例如:台北市一定要有牽繩或裝籠。
 

二、打狂犬病疫苗、晶片跟寵物登記,是必要的嗎?

 
1.晶片與寵物登記
狗一定要植入晶片跟寵物登記,否則會開罰,貓的部分看各縣市政府規定,例如:台北市需要登記。

2.狂犬病疫苗
管理狂犬病預防注射的部分不是《動保法》,而是《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》,每年都需要預防注射,只要是食肉目(有感受性)的寵物都要,例如:狗、貓、浣熊、貂等都需要施打狂犬病疫苗。
 

三、可不可以不結紮?

 
除特寵業者,飼主應為寵物絕育,例外的部分會在第四點進行說明。
 

四、繁殖這檔事,到底行不行?

 

1.我想讓我家寶貝生小孩會被罰錢嗎?

根據動保法第22條:飼主向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申報並提出繁殖管理說明後得免絕育,如有繁殖需求亦應申報,並在寵物出生後依第十九條規定,植入晶片,辦理寵物登記。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得要求前項申報飼主,提供特定寵物飼養現況及受轉讓飼主資料。

意思是說特定原因(如:健康狀況)可以向地方主管機關(動保處或防疫所)申請免絕育,如果是要繁殖也要申請。

如果有繁殖行為,政府機關可以要求你提出幼犬貓的下落。

獸醫碎念:可以理解想生一胎留個孩子繼續養的心情,但是從疾病防治的角度來看,還是趁早絕育的好。
 
2.網友跟我要一隻自家生的毛孩,我可以收一點飼料費嗎?

「任何人都不得販賣特定寵物」除非你申請成為特寵業者,不然任何人都不能販賣寵物。
 
3.我被檢舉販賣寵物,怎麼辦會被處罰嗎?

依動物保護法第25條規定,未經縣市主管機關許可,擅自經營應辦理登記寵物的繁殖、買賣或寄養者,處新台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。

 

五、我看到有人在虐待動物,我能幫什麼忙?

 

1.騎腳踏車或機車遛狗
屬於違法行為,如果看到的話就錄影檢舉吧!

2.狗綁在庭院可是附近都沒水,太陽一直曬
無飲水、無遮蔽物,可以檢舉,如果感覺狗狗狀況不對,趕緊打電話給動保處請其救援(注意:不是每個地方政府動保處都有救援隊)。

3.白天關起來,晚上放出來
如果動物身邊沒有人陪同,可以舉證檢舉喔!記得拍下牠是從哪一戶出來。
 
這次就分享到這邊,希望各位毛爸媽們要遵守法規,因為台灣的動保法並不嚴格,這些都是身為飼主最基本的行為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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